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方案
隆重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不断提高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广大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能力素质,拟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紧紧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在全国老龄办党组和中国老龄协会直属机关党委的领导指导下,通过举办系列活动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激励中心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奋进、攻坚克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推动老龄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继续奋斗。
二、活动范围
在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范围内进行。
三、活动内容
(一)“党史知识竞赛”活动
组织召开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按照协会直属机关党委的要求,部署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印发《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围绕党史学习、理论学习、专题学习研讨,中心党委成员带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各支部书记为所在支部党员上党课,鼓励其他党员干部分享党史学习成果。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学好用好《中国共产党的一百年》《中国共产党简史》等辅导读物,积极组织中心党员干部参加中国老龄协会开展的党史知识竞赛。
承办单位:办公室(党办)
活动时间:2021年6月底前
(二)“重温百年史,奋进新时代”主题党日活动
结合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选取有典型意义的红色资源,重温党的光辉历史,分享心得感悟。组织参观中国共产党党史展览,创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选编优秀文章集结成册,供大家学习借鉴。
承办单位:办公室(党办)、各党支部
活动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三)老龄事业专题学习研讨会
按照中国老龄协会《关于印发<中国老龄协会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积极承办“开展老龄事业专题学习研讨会”,邀请不同年龄阶段的老龄问题专家学者,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畅谈“四史”和老龄事业发展辉煌史。
承办单位: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党委
活动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四)及时参加中国老龄协会直属机关党委组织活动
参加华龄出版社党支部承办的“永远跟党走”主题征文活动、老年杂志社党支部承办的“百岁话百年”走访百岁老人活动、机关服务中心党支部承办的“百年奋斗 再创辉煌”书画摄影展和协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
承办单位:办公室(党办)
活动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五)“我的七一故事”活动
组织中心党员干部和离退休党员干部以文字形式分享自己难忘的一次“七一”经历,提高党员干部党员意识和增强党性修养,体裁和字数不限,优秀作品集结成册,供大家学习借鉴。
承办单位:办公室(党办)
活动时间:2021年6月上旬
(六)走访慰问退休老党员
中心领导走访慰问中心老领导、老党员,听取老干部、老党员对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承办单位:办公室(党办)
活动时间:2021年6月底前
四、成立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高成运
副组长:党俊武、李明镇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党办),李明镇兼任办公室主任,郭金来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活动的具体事宜,指导和督导各承办单位按时保质完成承担工作。
五、经费保障
活动经费拟从年度财政预算和留存党费中列支。具体预算等各承办单位具体方案审定后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与,中心党委成员、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带头参加,承办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中心党委要加强对活动的分析研判和工作指导督导。
(二)注重成效。活动举办要坚持热烈、务实、节俭、廉洁的原则,相关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实效性,着重增强仪式感、参与感、现代感,在中心营造学党史、跟党走、共庆党的百年华诞的浓厚氛围,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三)纳入考核。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承办和参与系列活动情况将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和部门(单位)及个人年度考核范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