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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简报(2015年)

创建时间:2021-04-25 01:25

一、我国老年人口变动趋势及其蕴含的整体向好的新变化

1.老年人口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

  2015年,在全国老年人口中,城镇老年人口占52.0%、农村老年人口占48.0%。2000年,城镇和农村老年人口分别占全国老年人口的34.2%、65.8%,十五年间,我国老年人口的城镇化水平提高了17.8个百分点。这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加快的结果,也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理念的重要体现。

2.女性老年人口占比逐渐提升。

  2015年,在全国老年人口中,女性老年人口占52.2%、男性老年人口占47.8%。与2000年相比较,我国女性老年人口比例上升了1个百分点,城镇女性老年人口比例上升更为明显。2015年,女性老年人口比例比男性老年人口高4.4个百分点,在2000年的基础上提高了1.0个百分点。按照人口发展的一般趋势,老龄化程度越高女性老年人口比例也会相应走高。我国老年人口中女性比例提高的趋势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在老年人口性别结构变化上的具体体现,既符合人口发展规律,也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老龄事业取得的显著成绩。随着老龄政策的逐步完善,我国女性老年人口增多趋势还将进一步增强。

3.老年人口的年龄结构相对年轻。

  2015年,低龄(60-69岁)老年人口占56.1%,中龄(70-79岁)老年人口占30.0%,高龄(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13.9%。与2000年相比,我国低龄老年人口占比仅下降2.7个百分点。这表明,当前我国老年人口仍以低龄老年人口为主,老年人口年龄结构相对年轻。“十三五”时期,我国仍处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机遇期。

4.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大幅提升。

  2015年,我国老年人口中未上过学的占29.6%,小学文化程度的占41.5%,初中和高中文化程度的占25.8%,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1%。与2000年相比,未上过学的老年人口下降了23.2个百分点,十五年间下降幅度达43.9%;小学文化程度的老年人口上升了7.8个百分点;初中和高中文化程度的老年人口上升了14.3个百分点;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老年人口上升了1.1个百分点。这说明,我国老年人口文化水平显著提升,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空间十分广阔。

5.老年人口丧偶率显著下降。

  2015年,老年人口中有配偶的占71.6%,丧偶的占26.1%,离婚的占0.8%,从未结过婚的占1.5%。与2000年相比,有配偶老年人口比例上升了8.9个百分点,丧偶老年人口比例下降了9.5个百分点。这表明,我国老年人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婚姻状况呈现向好发展趋势。

6.中高龄老年人子女数高于低龄老年人。

  2015年,老年人子女数平均为3.0人,城镇为2.7人,农村为3.3人。与2000年相比,老年人平均子女数减少1.0人,其平均子女数呈递减趋势。分年龄组来看,2015年,60-64岁低龄老年人平均子女数为2.3人,65-69岁中低龄老年人平均子女数为2.7人,70-74岁中龄老年人平均子女数为3.3人,75-79岁低高龄老年人平均子女数为3.7人,80-84岁中高龄老年人平均子女数为4.0人,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为4.1人。这说明,当前我国中高龄老年人的家庭养老资源仍然比较丰富,但长期来看,家庭养老基础面临挑战。

 

二、老年人经济状况显著改善 

1.农村老年人收入增长速度快于城镇。

 2014年,我国城镇老年人年人均收入达到23930元,农村老年人年人均收入达到7621元,分别比2000年增加16538元和5970元。扣除价格因素,城镇老年人收入年均增长率为5.9%,农村老年人收入年均增长率为9.1%,农村老年人收入增长速度快于城镇老年人。从城乡差距来看,2000年,城镇老年人年人均收入是农村老年人的4.5倍,随后逐渐缩小,到2014年,城镇老年人年人均收入是农村老年人的3.1倍。这说明,十五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及扶贫工作的强力推进,农村老年人收入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2.城镇老年人收入来源显现结构性转变。

  2014年,城镇老年人保障性收入比例为79.4%,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家庭转移性收入等非保障性收入的比例为20.6%,与2000年相比,非保障性收入占比增加接近10个百分点。这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老年人收入来源主要依靠社会保障金的格局有所改变,收入结构逐步趋于多元、合理和优化。

3.农村老年人保障性收入比例明显提升。

  2014年,农村老年人保障性收入比例为36.0%,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家庭转移性收入等非保障性收入的比例为64.0%。与2000年相比,农村老年人保障性收入提高了21.7个百分点。这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农村老年人民生保障,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成果。

4.城乡老年人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已现端倪。

  2014年,城乡老年人人均消费支出为14764元。从支出结构来看,日常生活支出占56.5%,非经常性支出占17.3%,医疗费支出占12.8%,家庭转移支出占9.0%,文化活动支出占3.2%,其他支出占1.2%。与2010年相比,日常生活支出、医疗费支出、其他支出占比降低,非经常性支出、文化活动支出、家庭转移支出占比提高。这表明,城乡老年人消费行为正在逐步由生存型向文化休闲型转变。

 

三、老年医疗卫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1.老年人预防保健服务取得积极进展。

  2000年,覆盖城乡老年人的体检制度刚刚起步;2015年,56.9%的城乡老年人享受过免费体检。这是我国落实健康老龄化战略、重视老年人预防保健工作的重要成果,也是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取得的可喜进展。

2.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实现老年人全覆盖。

  2015年,城乡享有医疗保障的老年人比例分别达到98.9%和98.6%,分别比2006年上升了24.8个百分点和53.9个百分点。这是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是世界上老年人口第一大国老年人医疗保健事业的重大成就。

3.老年人健康状况整体改善。

  2015年,32.8%的城乡老年人自评健康状况“好”,比2000年提升了5.5个百分点。分城乡来看:27.7%的农村老年人自评健康状况“好”,比2000年提升了1.4个百分点;37.6%的城镇老年人自评健康状况“好”,比2000年提升了7.0个百分点。这表明我国实施健康发展战略、加快老年健康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健康服务取得了显著效果。

 

四、老龄产业市场不断升温

1.老年人照护服务需求持续上升。

 2015年,我国城乡老年人自报需要照护服务的比例为15.3%,比2010年的13.7%上升了1.6个百分点,比2000年的6.6%上升近9个百分点。分城乡来看,城镇老年人自报需要照护服务的比例从2000年的8.0%上升到2015年的14.2%,上升了6.2个百分点,农村老年人自报需要照护服务的比例从2000年的6.2%上升到2015年的16.5%,上升了10.3个百分点,农村比城镇上升更快。分年龄段来看,79岁及以下的老年人自报需要照护服务的比例从2000年的5.1%上升到2015年的11.2%,上升了6.1个百分点,80岁及以上老年人自报需要照护服务的比例从2000年的21.5%上升到2015年的41.0%,上升了将近20个百分点,上升幅度是79岁及以下老年人的3倍多。可见,城乡老年人对照护服务的需求非常迫切,农村老年人尤其如此。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积极发展养老服务等老龄事业作为老龄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回应了广大老年人的现实关切,也为今后一个时期发展老龄服务事业明确了方向。

2.社区老龄服务的需求结构基本稳定。

  2015年,38.1%的老年人需要上门看病服务,12.1%的老年人需要上门做家务服务,11.3%的老年人需要康复护理服务,10.6%的老年人需要心理咨询或聊天解闷服务,10.3%的老年人需要健康教育服务,9.4%的老年人需要日间照料服务,8.5%的老年人需要助餐服务,4.5%的老年人需要助浴服务,3.7%的老年人需要老年辅具用品租赁服务。总体来看,我国城乡老年人的社区服务需求结构变化不大,上门看病、康复护理等医疗健康类服务需求始终居于首位,其次是上门做家务等日常生活类服务,再次是心理咨询或聊天服务。这说明,城乡老年人对社区提供的健康服务、日常生活服务和心理咨询服务的期望很高,这是今后发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方向。

3.社区老龄服务内容丰富、提供主体多元。

  2015年,社区提供生活类服务的情况是:33.0%的社区有法律或维权服务,21.8%的社区有殡葬服务,15.6%的社区有托老服务,15.2%的社区有家政服务,5.9%的社区有老年餐桌服务,2.2%的社区有陪同购物服务,1.6%的社区有老年婚介服务。社区提供医疗康复类服务的情况是:37.5%的社区有健康讲座服务,35.0%的社区有上门看病服务,15.5%的社区有心理咨询服务,12.3%的社区有康复服务,7.0%的社区有上门护理服务,5.6%的社区有陪同看病服务,4.5%的社区有家庭病床服务,3.9%的社区有康复辅具租赁或出售服务。这充分说明,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各部门、各地区围绕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所采取的一系列举措初见成效,社区养老服务多元化、多层次发展态势日益显现。

 

4.老龄用品加快推广应用。

2015年,有65.6%的老年人使用过老龄特色用品,其中城镇为71.8%,农村为59.0%。使用老花镜的比例为46.8%,使用假牙的比例为27.0%,使用血压计的比例为14.2%,使用拐杖的比例为9.3%,使用血糖仪的比例为3.9%,使用按摩器具的比例为3.3%,使用轮椅的比例为1.9%,使用助听器的比例为1.6%,使用成人纸尿裤或护理垫的比例为1.0%。这说明,日常生活类老龄用品得到了广泛使用,医疗康复类老龄用品开始走进老年人生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未来老年人及其家庭对老龄用品尤其是康复辅具的需求将不断增加和细化,老龄用品业将迎来空前的发展机遇。

 

五、老年人社会参与不断拓展

1.老年人参与公益活动愈趋活跃。

  2015年,45.6%的老年人经常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参与的总人数突破1.0亿。34.2%的老年人经常帮助邻里,20.7%的老年人经常参与维护社区卫生环境,17.0%的老年人经常协助调解邻里纠纷,13.1%的老年人经常关心教育下一代,8.6%的老年人经常维护社区社会治安,2.3%的老年人经常参加文化科技推广活动。2000年,城镇老年人公益活动参与率为38.7%,2015年的这一比率上升到43.2%,上升了近5个百分点。这说明,我国老年人是人口老龄化社会背景下发展公益事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

2.有助老意愿的老年人占比较高。

  2015年,72.9%的老年人表示愿意帮助社区有困难的老年人。十五年来,老年人中愿意帮助社区有困难的老年人的比例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这表明,老年人互助养老具有较好的现实基础,应加强这方面的政策创制,对老年人互助养老进行引导和规范,促进老年人更好地发挥自身在养老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3.老年人在社区公共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2015年,21.4%的老年人向社区提出过建议,39.5%的老年人表示社区在办大事时征求过他们的意见。这表明,老年人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有高度的社区归属感,愿意利用自身的知识、技能和经验积极为社区建设献言献策。这也说明,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越来越注重从老年人的利益和诉求出发,推动老龄政策落地生根。

4.基层老年协会活动广受欢迎。

  2015年,在参加老年协会的老年人中,76.7%的老年人对老年协会组织的活动表示满意。这是近年来国家注重老龄工作重心下沉、大力推动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所取得的显著成绩,也是今后在人口老龄化社会背景下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主攻方向。

 

六、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不断推进

1.老年优待工作取得长足进展。

  2015年,65.8%的老年人享受过多种优待,其中, 20.8%的老年人享受过公共交通票价减免,13.4%的老年人享受过公园门票减免,10.1%的老年人享受过旅游景点门票减免,9.1%的老年人享受过普通门诊挂号费减免。这说明,近年来,我国老年人优待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优待服务对象从特殊困难老年群体逐步向全体老年人扩展,初步建立起普惠型的老年人优待政策体系。

2.绝大多数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015年,92.6%的老年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其中城镇为93.6%,农村为91.6%。95.6%的老年人表示没有遇到侵犯其权益的情况。这说明,在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项制度得到了基本落实,全社会尊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逐步形成。

 

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与时俱进

1.老年人闲暇生活更加注重品质和时尚。

  2015年,88.9%的老年人经常看电视或听广播,20.9%的老年人经常读书或看报,20.7%的老年人经常种花养草或养宠物,13.4%的老年人经常参加棋牌活动。与2000年相比,老年人种花养草或养宠物的比例上升了8.8个百分点,读书或看报的比例上升了4.5个百分点,看电视或听广播的比例上升了2.8个百分点,参加棋牌活动的比例下降了3.3个百分点。2015年,有5.0%的老年人经常上网,在城镇老年人中这一比例为9.1%,城镇低龄老年人经常上网的比例提高到12.7%。而2000年,老年人学电脑的比例仅为0.3%。可见,十五年来,随着老年人受教育程度逐步提高,我国老年人休闲生活层次有了较大提升;同时,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学会了上网,网络为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增添了现代元素。

2.旅游日益成为老年人休闲生活的新选择。

  2015年,13.1%的老年人明确表示未来一年计划外出旅游,9.1%的老年人表示有可能在未来一年外出旅游。其中,城镇老年人未来一年有明确外出旅行计划的占17.5%,农村老年人占8.3%。2014年,8.7%的老年人有外出旅游支出。2000年,只有2.5%的老年人经常会去旅游,其中城镇老年人经常旅游的占7.9%,农村老年人只有0.9%。这说明,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老年人的休闲生活方式更加丰富多彩,旅游成为老年人休闲方式的新选择。

 

八、城乡老年人幸福感显著提升

  在本次调查中,60.8%的老年人回答“感到幸福”,比2000年的48.8%提升了12.0个百分点。分城乡来看:城镇老年人回答“感到幸福”的比例为68.1%,比2000年的66.2%提升了1.9个百分点;农村老年人回答“感到幸福”的比例为53.1%,比2000年的43.5%提升了9.6个百分点。这是党和国家长期重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持续推动老龄工作、全面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综合效应。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龄工作,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纳入国家战略,采取了一系列发展老龄事业的政策举措,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积极作为,社会各界广泛支持,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取得重大成就,老年人的生活得到显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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