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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乡老年人口一次性抽样调数据简报(2000年)

创建时间:2021-04-25 01:11

  本次调查涉及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60个市(县)、640个街道(乡)、2000个居委会(村)。调查时点为2000年12月1日,调查对象是抽样范围内城乡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调查问卷分城市问卷、农村问卷和城乡社区问卷。调查内容主要涉及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状况、经济供养、医疗保健、社区服务、精神文化生活、社会活动、老龄基层组织和工作等情况。调查采用分层配额系统随机抽样方法 ,共获得有效样本量20255份,其中城市10171份,农村10084份。获得社区问卷160份,其中城市80份,农村80份。

  本次调查显示: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从总体上看,老年人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及自身的素质都发生了显著变化,老年人在社会发展中得到了实惠,主要表现在:

1.老年人的经济收人增加

  近十几年,在国家经济实力增强的基础上,全国人民的生活迈入了小康阶段,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也显著提高,经济收入大幅度增加。根据2000年调查,城市老年人的年平均收入达到8496元,较1992年的(5)2053元增长了3.1倍;农村老年人达到2232元,较1992年的832元增长了1.7倍。

2.老年人家庭生活条件改善

  2000年,老年人的家庭生活设施较1992年有了显著增加。在城市,老年人家庭生活设施拥有率1992年达到50%的有自来水电视机、电风扇和洗衣机等4种; 2000年增加到8种,其中,自来水拥有率从1992年的92.0%增加到2000年的93.4%,电视机从88.2%增加到95.2%,电风扇从77.3%增加到78.3%,洗衣机从51.5%增加到70.6%。除了上述4种外,还增加了煤气、电话、电冰箱和室内厕所,煤气拥有率从49.9%上升到77.4%,电话从7.6%上升到71.1%,电冰箱从46.6%上升到65.9%,室内厕所从38.0%上升到68.9%。

  在农村,老年人家庭生活设施拥有率达到50%的有电视机和电风扇2种,其中,电视机拥有率从1992年的47.4%上升到2000年的76.0%,电风扇从44.3%上升到52.1%。同时,自来水拥有率大幅度增长,从0.9%.上升到39.2%。

城市老年人家庭平均拥有住房3.32间,户均住房面积达70.3平方米。90.5%的老年人有自己单独的住房。住房制度改革后,66.8%的城市老年人对自己的住房拥有所有权。农村老年人家庭平均住房4.02间,户均住房面积达85.7平方米,90.3%的老年人有自己单独的住房。

3.老年人口的文化素质有所提高

  2000年,老年人的文盲率比1992年大幅度下降。城市老年人的文盲率从1992年的41.2%下降到28.4% .其中,男性的文盲率从19.5%下降到10.8%,女性从61.3%下降到46.7%;农村老年人的文盲率从74.4%下降到57.3% ,其中,男性的文盲率从53.3%下降到37.3%,女性从93.4%下降到81.5%。在城市,小学程度的比例从26.8%提高到33.4%,初中程度从15.5%提高到17.4%,高中以上程度从16.5%提高到20.9%。在农村,小学程度从20.1%提高到35.7%,初中程度从4.4%提高到5.5%,高中以上程度从1.2%提高到1.5%。老年人口文化素质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群进入老年所致,同时,老年文化教育工作不断加强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4.老年文体活动比较丰富

  物质生活得到基本满足后,老年人对精神生活有了更多的追求。老年人最多的闲暇活动是看电视,城市达到91.0%,农村为78.4%。其次是散步,城市为79.1% ,农村为59.7%。第三为听广播,城市为48.7%,农村为40.2%。其他的闲暇活动老年人也积极参加,如打麻将、打牌、下棋、看电影、听戏、逛公园等。在城市,老年人读书看报的达到45.1%,种花养宠物的达到35.1%,做保健操的达到19.0%。 经常或偶尔到老年活动室活动的老年人在城市为21.9%,农村为9.1%;到运动场所活动的老年人在城市为22.0%,农村为4.1%。近几年,城市老年人的闲暇生活还增加了新内容,如有8.8%的人外出旅游,1.2%的人学电脑。

5.城市老年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虽然大多数城市老年人已经退出了生产领域,但是,由于寿命延长及健康状况的改善,许多老人依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所在社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城市中23.8%的人从事过义务劳动,12.5%的人参加过治安活动,10.6%的人参加过对青少年的教育活动,7.3%的人参加过志愿者组织,7.7%的人参加过互助组织。由此表明,他们仍然是一支不可忽 视的社会力量。

6.社会救助缓解了特殊群体的经济压力

  部分老年人的生活困难引起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对老年人的经济救助力度不断加大。老年人中得到政府和集体教助的,在城市为4.8%,农村为10.4%。无退休金、健康状况差、独居、高龄、无子女的老人得到的社会救助相对更多一些。 在城市,80岁以上老年人获得高龄老人补贴的达到4.2% ;获得特困老人补贴的达到1.3%。经济帮助大大缓解了这些弱势群体的经济压力,为他们维持基本生活提供了有力支持。

7.老年人享受到多方面优待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各级政府针对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在教育、交通、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设施等方面,向老年人提供不同形式的优待。如在城市,43.3%的老年人已经获得《老年人优待证》,在高龄老人中,这一比例达到60.2%。这不仅弘扬了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而且也进一步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

8.老年人得到许多服务

  随着老龄事业的发展,老年活动场地和设施不断增加,方便了老年人的文体活动。老年人居住区附近有老年活动室的,城市达到52.3% ,农村达到20.6% ;有运动场地的,城市达到41.8% ,农村为14.4%;有老年大学的,城市达到22.1%,农村为5.1%。

  社区为老服务的发展,方便了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目前社区服务网络已初具规模。城市老年人居住的社区中有“上门看病”服务的达到43.4%,“上门做家务”的达到40.8%,“上门护理”服务达到33.8%。在所调查的城市,建立了社区服务中心的达到85.0% ,建立了日间托老所的达到38.8%。在农村,有“上门看病”服务的占64.9%。

  各级组织积极开展为老年人“送温暖”活动,经常深人老年人家庭看望、慰问。在城市老年人中,单位水人来看望过的占28.9% ,街道看望过的占2.9%。在农村老年人中,村里派人来看望过的占20.1%。

  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广泛关注。2000年,绝大多数基层老龄工作机构都开展了(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普法宣传工作,在所调查的城市已达到93.8% ,农村达到96.3%,对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做作用。

9.老年人对现实生活状况基本满意

  多数老年人认为自己的经济状况“够用有余”或“大致够用”,其中,城市达到78.4%,农村达到61.0%。城市老年人中,69.1%的人认为“与以前的老职工相比,经济上有了保障”。农村老年人中,83.6%的人认为“与过去的老年人相比,生活水平提高”了。在医疗保健服务方面,从总体上看,老年人感到看病就医还比较方便,在城市为78.5%,在农村为74.4%。绝大多数老年人有良好的家庭关系,认为家庭和睦的,在城市达到98.6%,农村达到94.8%;认为子女孝顺的,城市达到79.0% ,农村达到73.2%。老年人对自己的生活状况表示满意或还可以的,城市达到89.9% ,农村达到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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