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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发力创新监管模式 提质增效服务发展大局——《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解读
协同发力创新监管模式 提质增效服务发展大局——《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解读
创建时间:2021-12-02 09:32
政策出台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该政府管理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李克强总理多次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作出部署和批示,要求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狠抓政策配套和督促落实。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21年11月11日,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系统地作出了制度安排。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双随机、一公开”是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通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解决行政检查中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养老机构是养老服务的重要提供者,推行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监管能力现代化,扎扎实实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养老服务领域全面推开的重要举措。
二是贯彻落实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具体体现。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作出了系统全面的部署。《意见》要求,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贯彻落实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要求,加快建立健全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具体体现。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在养老机构日常检查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打破条块分割,加强行业监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协调配合,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常态化,是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在联合检查上抓协同,在工作流程上促整合,在信息共享上求突破,使各部门有限监管资源实现最优配置,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
四是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力保障。2019年10月22日,李克强总理签署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国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推行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避免了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是优化营商环境,减少对养老机构正常经营活动的扰动,减轻养老机构和从业人员负担的有力保障。
五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推行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跨部门随机抽查机制,通过以小概率抽查产生大范围震慑,实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通过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极大压缩监管部门与市场主体双向寻租空间,切实解决检查任性、选择执法等问题,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通过加强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加大随机抽查结果的运用,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等三个方面,对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监管提出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从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依法处置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等六个方面,明确了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和重点任务。
第三部分组织实施。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信息共享、做好宣传培训等三个方面,保障双随机监管制度落地生根,发挥作用。
同时,为配合文件落实,《意见》附件明确了养老机构重点检查事项清单(试行)。
第一,建立了新型监管机制。《意见》确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养老机构监管基本手段和方式,改变了传统“地毯式”、“全覆盖”的检查方式。在双随机监管常态化的基础上,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一方面,严格落实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对涉及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继续按照现有方式实行最严格监管,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对群众投诉举报、政府转办交办等途径反映的违法个案线索及时实施检查处置。这样的制度设计,既创新了监管模式,也突出了监管重点,提高了事中事后监管效能,避免了一刀切。
与此同时,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将双随机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根据分类结果不同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养老机构,降低抽查概率,对风险高、信用差、投诉举报多的养老机构,提高抽查概率。这样既减少了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过多干扰,也提高了监管精准性,合理高效配置了监管资源。
第二,深化了跨部门协同监管。《意见》明确了跨部门双随机联合监管机制,强化了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同联动,形成了工作合力。一方面,三部门共同编制“一单、两库、一细则、一计划”,即“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抽查工作细则、年度抽查计划”,实现了行政检查行为透明化、制度化、标准化,使养老机构对检查行为有明确预期,解决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成本浪费;另一方面,三部门一次性共同完成对养老机构的抽查检查,避免了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既提高了监管效能,降低了监管成本,也减轻了养老机构重复迎检的负担,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一项惠及养老机构的政策,关键在于落地实施。省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梳理编制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名录库、制定抽查工作细则、制定抽查工作计划等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联合制订实施方案,并可以选择工作基础好的地方先行开展,确保2023年底前,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流程整合的工作目标。要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过程中,总结做法、积累经验,在更大范围内与综合监管部门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实现到“十四五”末,养老机构综合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来源:(中国社会报.协同发力创新监管模式 提质增效服务发展大局——《民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解读.2021-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