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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6位老人中至少1位生活无法自理 “长护险”试点进程加速
每6位老人中至少1位生活无法自理 “长护险”试点进程加速
创建时间:2021-07-14 05:51
近日,民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发展长期照护保障。推动建立长期照护服务项目、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全国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体系,配合有关部门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推动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群体范围。同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有益补充作用,保障不同层面照护需求。
长期护理险是指对个体由于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在家中或疗养院治病医疗,由专人陪护所产生的费用进行支付的保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依照定义,长期护理保险保障的目标对象主要是失能、半失能的人群,侧重于老人。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18.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4万人,占13.5%。预计2025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人,2033年将突破4亿人,2053年将达到4.87亿人的峰值。就目前来看,我国60岁以上失能老人已超4200万人,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约为16.6%。换言之,每6位老年人中至少就有1位生活无法自理。这一数据充分显示了老龄化进程加快对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紧迫性。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解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今年6月初,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在博鳌亚洲论坛全球健康论坛第二届大会上表示,长期护理保险是中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制度安排,截至2020年年底,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已经覆盖1.1亿人,基金收入近200亿元,累计有136万人受益,人均减负1.6万元。
在地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加速推进。日前,云南省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公布了首批共59家“长护险”遴选的定点机构。其中,医养结合机构39家、养老机构5家、居家护理机构15家。“在‘长护险’执行的具体过程中,机构护理不是主要方向,将来老年人照护的主要模式应该是社区和家庭,居家护理要成为‘长护险’服务的主战场。”昆明市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2020年12月,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对参保范围、资金筹集、待遇支付、服务结算、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近日,天津微医总医院获批长期护理机构资质,成为天津市首批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作为新增的“生力军”,天津微医总医院协同天津市基层数字健共体成员单位、第三方养老机构,共同为签约用户提供包括血糖监测、鼻胃管/尿管更换、认知能力训练、安宁服务等专业护理服务及洗头、口腔清洁、助浴、理发等生活护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