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支柱如何发力“银发经济”
转自:北京晚报 李悦
从做好养老服务到发展,近年来,社会各界对于“养老”的关注度不断提升。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在全国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在强调“养老”重要性的同时,指明了养老事业新的发展方向。“银发经济”与之前相比具有怎样的新内涵?在发展“银发经济”的过程中“第三支柱”可以起到怎样的作用?业内人士带来了解读和建议。
丰富养老内涵
将“预备于老”纳入范畴
从《“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首次提出“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到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我国首个以“银发经济”命名的政策文件,银发经济成为养老事业的新热点。
“关于银发经济的内涵,(我们)综合考量后将其界定为向老年人提供产品或服务,以及为老龄阶段做准备等一系列经济活动的总和。具体来看,包含‘老年阶段的老龄经济’和‘未老阶段的备老经济’两个方面。”1月22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刘明就银发经济的内涵进行了阐释。
将“预备于老”的相关产业纳入范畴,是银发经济的一大亮点。《意见》提出,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事业产业协同,加快银发经济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培育高精尖产品和高品质服务模式,让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
“老年人不是经济发展的阻力,而是经济发展的动力;老年人不是社会的负担和包袱,而是社会的宝贵财富;老年人不是分走了成年人、在职人员的劳动成果,而是享受自己成年时劳动创造的价值、财富。”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高成运指出,要从劳动、价值、分配、积累的关系上,正确认识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从机制上保证老年人可以实现全面共享,“围绕康复辅助器具、智慧健康养老等重点领域,谋划一批前瞻性、战略性科技攻关项目。夯实创新人才根基,把老龄产业创新驱动的新引擎全速发动起来,激发银发经济中更多‘从0到1’的原始创新,加快养老独角兽企业培育,推进智能化信息化技术与老龄产业全方位融合,探索建设龙头企业牵头、科研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协同的老龄科技创新联合体,赋能人口老龄化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
发展第三支柱
吸引年轻群体关注
人口老龄化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接受、适应和拥抱老龄社会,加快提升人口老龄化社会治理水平,提前规划设计未来的养老事业势在必行。
“当前,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财政补贴的依赖程度日益加深,在第一支柱养老保险发展面临较大压力的背景下,发展第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重要性逐步凸显。”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周延礼表示,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是以三支柱养老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已初步形成。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个人养老金政策的落地,我国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也正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三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已经建立起来。
2022年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等36个城市(地区)先行。2024年1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个人养老金制度目前运行平稳,先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将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
“在中国当前的老龄化社会背景下,推动年轻人群积极配置个人养老金显得尤为重要。”
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周燕芳指出,预计到2050年,我国将全面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届时,如今30岁的年轻一代也将接近退休年龄,而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规模将突破5亿人,占总人口比例高达38.8%,预计老年抚养比将达到53.2%,意味着每两个年轻人将承担起抚养一位老人的责任,“因此,当务之急是鼓励年轻人尽早树立个人养老保障意识,并开始配置个人养老金。通过发挥个人养老金长期积累的优势,结合多样化的养老投资选择,年轻人可以为自己积累起一笔可观的长期养老财富。这不仅有助于减轻社会整体的养老负担,还能确保他们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到稳定、体面的生活。”
数据显示,2023年个人养老金账户累计开立达5000万户,参与人数已达2022年全国纳税人数的76.8%。但目前缴存人数仅占开户人数的22%,而人均缴存金额仅约2000元,远远低于个人养老金账户1.2万元的缴存上限。投资人数仅占缴存人数的62%,实际投资人数仅为682万,存在“开户热投资冷、缴存意愿不高”等现象。
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年轻人尤其是90后虽然在开户人数上占到整体的30%,但在参与配置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缴存和投资时均有所顾虑,主要表现为对个人养老金不够了解、长期养老储备意愿不强、税收政策激励不足、账户管理不够灵活、产品选择专业门槛高等方面。
就促进年轻人参与个人养老金配置的政策,周燕芳建议,一是加强个人养老金的宣传,推广养老金融知识,提升年轻人参与积极性;二是加大税收激励,通过发放财政补贴和调增缴费金额上限,引导年轻人长期参与;三是扩大个人养老金提前取出的条件,提升个人养老金灵活度;四是优化服务流程,降低个人养老金的选择门槛。
“在保障资金安全和有效管控的前提下,建议增加个人养老金提前取出的条件,以满足参与人在发生重大变故及特殊场景下的应急资金需求。具体而言,可以考虑将本人及直系亲属的重大疾病、伤残等特殊情况列为法定全额领取的条件。同时,探索将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偿还债务等情形纳入部分领取的范围,以更好地平衡制度的刚性与灵活性,提高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周燕芳表示。
扩容养老金融
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
养老是事关全体国民的大事,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和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不仅有助于增加个人养老保障的来源,也可以减轻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压力。《意见》提出,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发展养老金融业务,提供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等服务。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推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工作,加强养老金融产品研发与健康、养老照护等服务衔接。
“金融机构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人群的养老财务规划需求,提供多样化养老金融产品。”
集团董事长白涛表示,着眼养老保障、财富管理和健康养老服务,不断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加快发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养老储蓄等重点业务,提升长期投资能力,引导更多人通过养老金融进行养老储备。
同时,一些制约银发经济发展的现实问题,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存在总量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待遇保障水平较低、流失率较高等问题也急需解决。就此,江苏省南通市福爱护理院护士长李楠楠建议,在养老服务领域创造更多适合年轻人发挥的平台,建立更完善的职业发展体系,不断增加年轻人的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